2019甘肃甘谷县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公告【84人】(第一批次)
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2018〕183号)和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18〕214号)及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第一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考试的通知》(天教局发〔2018〕290号)精神,决定组织实施甘谷县第一批次面向县聘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工作。
一、招聘范围和计划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2003年9月25日前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代课人员。第一批次我县计划公开招聘84人(包括考核招聘和考试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试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3.取得教师资格,在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须具有中师或中等专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初中学校代课人员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代课人员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4.具有我县户籍。
5.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6.2003年9月25日前县聘且至今一直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代课人员。
(二)考核招聘条件
具备以上六项条件,政治表现良好,教育教学质量高,被授予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和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人员,可直接公开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