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预录用协议的考生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作违约处理,缺额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员不予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越城教体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择岗
各招聘岗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学校。
时间初定在2019年1月,届时将在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择岗位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
七、其他规定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2.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面试名单及预录取名单等)将在报名现场及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告。请各应聘对象及时关注,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聘活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预录用人员在2019年8月报到时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预录用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1年内(2020年8月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后1年内仍未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5.新聘用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本次招聘工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越城区监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0575—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75-88342973、85122379;联系人:金老师、沈老师。
本办法解释权归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点击下载>>>
1、越城区教育体育局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