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核招聘活动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的,在招聘的任何一环节可直接取消资格。
(三)面谈考核
面谈考核采取无学生试讲、现场答辩的方式。考核内容为报考岗位所涉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面谈考核时间和地点以面谈考核通知书为准。
面谈考核总成绩为100分,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不得聘用。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以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额为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考核分数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对于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不真实的,不予聘用。
考察主要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等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报考职位工作的,不予聘用。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缺额的,分岗位按面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9届毕业生应先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送交学籍档案后,再审查合格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列为事业编制。
(二)本次考核招聘的硕(博)研究生享受“达州英才计划”硕(博)研究生待遇标准,即:博士研究生每年发放30000元安家补助和9600元岗位激励奖(共发放5年,经考核合格按年发放),硕士研究生每年发放6000元安家补助和1200元岗位激励奖(共发放5年,经考核合格按年发放)。
(三)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及其他
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区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公示等相关事宜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公告”栏发布,请考生随时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所有招聘事项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如因未及时查看网上信息而错过招聘各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2675372
监督电话:0818—267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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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考核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