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县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桂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政府批准,县编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2年临桂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34名,其中高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10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详见《临桂县2012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后)。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七)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2年7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公开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规定为35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新录用两年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新聘用两年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高中教师要求省级及以上师范大学毕业);
(二)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成立临桂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招聘工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的具体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为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四个环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2)报名地点:临桂县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新办公楼9楼),临桂县城人民路19号,联系号码:0773-5599510。
(3)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学校证明材料的报名,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相应证件原件进行审核,不能按时提供者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
(1)面试工作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临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统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试教或者说课的形式进行。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3)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面教地点:待定。
3.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相同职位招聘数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需增加附加测试,附加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临桂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验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从报名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
4.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报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核准后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2)考核不合格者,可从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人员聘用(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人选,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时进行复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