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为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和高考复习内容;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2、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不能少于60分(不含60分)。
②公示面试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
③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
试讲内容从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试讲1课时,时量30分钟。
(3)面试时间:9月19日上午8:00(9月19日早上6:40在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试讲完毕后将面试成绩及时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成绩及时公布。
(三)体检
根 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 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五)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局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统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社局(0738-4980938)、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 源 市 教 育 局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