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益阳沅江市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为做好2018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沅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编委会议纪要》(沅编会纪[2018]1号)的精神,经我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报益阳市人社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开招聘的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招聘计划与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0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沅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条件(见附件1)。
(2)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如:最高年龄限制30岁是指1988年7月30日零时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限制依此类推)。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
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沅江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
(6)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招聘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位名称对应的专业知识,其所占比例为: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教育系统(党校)招聘职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卫生系统招聘职位的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卫生系统的招聘职位不进行面试,其考生的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其他职位都需进行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不能区分高低的,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为1人且面试对象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计划数两倍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上微课。
4、招聘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否则,不得入围体检。
5、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6、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资格审查等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计划数,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招聘计划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则再一次组织这些并列名次人员进行笔试以区分高低,不愿意再次参加笔试区分高低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终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教师职位聘用后,5年内不准办理脱产学习和跨中心校(或高中类学校)调动。
本次公开招聘由沅江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为:0737-2738682。
沅江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