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和我县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6名教师(其中县城中学15人,县城小学57人,乡镇初中15人,乡镇小学118名,机关幼儿园6名,特殊教育学校5人)。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四)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7.县内正式在编教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3日
上午9:00—11:45;下午15:00—17:15。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龙川县住建局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场(需现场采集个人相片及指纹),并提交以下材料验证: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见附件2),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相片可直接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4.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已办理报到手续无法提供报到证原件的,须提供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延迟至7月31日前提交。已向教育部门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并审核通过确认受理的应聘人员,可凭教育部门开具的受理证明或凭证(原件,需注明网上生成的“教师资格证书号”)报考,教师资格证延迟至于7月31日前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7〕259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证书按有关政策给予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考核鉴定表》(原件及扫描件),同时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五)准考证领取: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7月19日(9:00—16:00)凭身份证到龙川县青少年宫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20日9:00—10:40;
2.笔试地点:龙川县隆师中学
3.笔试科目:
中小学: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测试;
幼儿园:幼儿园教师(保育员)通用能力测试;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通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地点、面试时间。
(二)面试
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并通知考生。
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递补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被聘用的保育员,享受在编保育员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签订。
八、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县城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得从报考乡镇学校同一类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中调剂。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政府网站发布;
(四)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999861(县人社局);
(五)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
龙川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