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川县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我县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分批招聘紧缺学科教师(第一批定于2018年4月3日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42名高中教师,第二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发公告)。现将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县城高中教师。其中龙川县第一中学16人、实验中学5人、田家炳中学1人、隆师中学20人,共42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龙川县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4.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为报名当天);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现场招聘程序
1.时间:2018年4月3日
报名及面试:9:00—16:00;签订协议:16:00—17:3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的考生当场发准考证):
(1)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证书(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已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验原件,收复印件)。
4.面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凭准考证当场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课的方式,讲课内容为人教版高中一年级春季对应学科教材(课题自选,教材自备),试讲时间在10分钟左右,成绩当场公布。
5.签订协议:下午16:0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公布拟签约对象名单,与拟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签约考生在7月15日持《报到证》到龙川县教育局报到。按照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岗位,聘用人员须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报考或无人递补的情况下,则由学校根据学科实际需要,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教师学校办学地点均在龙川县城,其中龙川县第一中学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其余3所为省市一级学校。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
附件1:2018年龙川县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龙川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