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省江温州市龙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60人】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基本的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60名,其中职高教师5名,初中教师8名,小学教师4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学科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
(六)报名条件中涉及到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1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龙湾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专业为准)。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日08:00时-2018年7月4日17:00时。
报名网址:http://fw.lwedu.cn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先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和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7月5日08:00时--2018年7月6日17:00时
届时,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关闭。
(三)初审结果查询
时间:2018年7月7日08:00时--2018年7月8日17: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http://fw.lwedu.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初审的,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于已注册报名但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到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1026室或致电86358281联系进行再报名(地址:永中街道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26室),时间为2018年7月9日8:30时-16:00时,逾期不再受理。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到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1026室进行现场改报名,届时另行通知。
五、考录程序
(一)笔试
所有报考对象均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和报考对应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http://fw.lw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7月12日8:00时—2018年7月14日9:00时。
2.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各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录人数3名以上的,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考录人数3名及以下的,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查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文化学科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2.技能学科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和学科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技能学科课堂试讲时间、要求与文化学科相同,技能测试内容见《龙湾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4),满分100分。
3.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技能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2.文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者,按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6号)要求采用“先入岗、再入编”的方式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初中、小学采用随机摇号的方法落实聘用学校和岗位(择岗前公布)。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同时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三年服务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一律不予录用。
(三)资格审查将始终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必须为浙江省内手机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日—7月4日期间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七)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龙湾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八)本公告由龙湾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湾区教育局人事科86358281
监督电话:龙湾区教育局法制监察科86387188
附件下载>>>附件1-4.doc
1、龙湾区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e
2、龙湾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w
3、龙湾区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提供要求f
4、龙湾区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h
温州市龙湾区教育局
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