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滁州天长市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公告
根据《天长市教师流动与录用管理办法》(天办〔2009〕57号)、《关于印发〈天长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2016〕251号)精神及城区部分学校编制配置和使用情况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部分教师补充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城区学校计划选调教师65名,具体学科岗位及计划数见《天长市2018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选调对象:本市城区各中、小学、市工业学校及天长街道所属各学校以外的本市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
2.选调条件:
(1)报考者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以下时间如无特别说明,均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初中及以上与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3)报考教师限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在农村学校任教满6年;有“三区”支教经历人员不受农村任职年限限制;县域外调入人员须在农村学校任教满6年,其中,在调入天长县域后服务不少于3年的经历。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选调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
本次选调教师采取文化课考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和选调计划等信息于6月25日同时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先锋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4日—7月5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市教育体育局五楼党员活动室(联系电话:0550-7331205)。
2.报名办法:
(1)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打印《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经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证明符合报考条件并同意报考;填写好《天长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分科登记表》(附件3)excel电子表。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所提供表格和复印件均为a4规格纸张):
①与岗位学科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与岗位学科不一致的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外,还需与岗位学科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⑤打印的《报名表》纸质表1份,报《分科登记表》excel电子表。
(3)报考教师按选调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专业岗位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该选调岗位计划,因取消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将电话通知本人,允许其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4)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的报考者在测试前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
(5)2018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对报考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选调资格,在今后3年内不准参加选调考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三)文化课考试
1.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2.考试内容:初中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考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卷面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7月21日上午8:00—9:30。
4.考试地点:设在天长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文化课成绩公布。文化课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8年7月25日工作时间到天长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申请查分,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文化课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文化课考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能力测试
1.能力测试的组织。能力测试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能力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能力测试人员的范围。按照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能力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与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按照报考教师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教龄长短、职称级别、职龄长短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2.对拟定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能力测试结束后的3天内放弃的,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3.初选人员经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天长市人民政府网、天长先锋网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7770000(市纪委)、7331651(市教育体育局)、7770428(市人社局)。
公示期内有放弃入选资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并公示(只递补1次,公示期结束后放弃的,不再递补),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被选调人员。
4.公示期结束,按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高低顺序适时选择学校。
四、人事关系调整及聘用
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办理教师编制调整、调动等相关手续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者,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考试。对于调出学校紧缺学科的被选调教师,可暂不调离,其被选调资格保留。待该学科招聘到的新教师到任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被选调资格。选调后的教师职称在进入新单位后进行重新聘任,新聘任岗位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由天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