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郑州机电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32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大中专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的试行意见》(豫教人[2008]114号)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2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3年,坐落于郑州南大学城,占地面积782.4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1亿元,图书35万册。学院下设13个二级学院,开设43个专业,与洛阳理工学院联合开设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个本科专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8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16人,博士学位教师30人,90%以上的青年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双师型”教师占全院专业课教师的98%,在校生12000人。
学院坚持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之路。通过融体制、融体系、融课程改革构建“产、学、研、创”互通互融的育人场境,形成富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三融四境”模式。学院有3个工程中心,1个重点实验室、1个创新平台、1个孵化器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落户。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共建工程硕士培养基地并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学院师生在全国和省级技能大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优质课比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荣获一等奖百余项。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组织人事、教务、工会、纪检等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院发展需要,拟招聘20名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岗位及具体相关内容要求见附件《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6、2017、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时间;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机电职业学院(http://www.hnjd.edu.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省人社厅网站上发布的为准。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2018年7月3日,博士报名不限时间。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39,进入“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2日至7月6日(周六、周日不受理咨询),每人限报我院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个人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会及时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www.hnjd.edu.cn主页最新通知一项(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具体用人部门和组织人事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
联系人:梁老师、谢老师,联系电话:0371-85901015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答辩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成绩录入招聘系统。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报名硕士岗位的应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高校教师基本素质、能力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答辩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招聘博士的岗位,不受以上比例的限制。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85901134(学院纪检监察室)
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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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