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科技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工作人员19名(其中辅导员10名、管理服务人员9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人事处、组织部、纪委办(监察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确保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三)具有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四)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国(境)外知名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个别特殊专业的辅导员岗位可适当招聘部分优秀本科生,本科生仅限男性,毕业于一流大学或本校。本科生需经报考岗位所在学院考察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方可报名。本科生录用人数不超过2名。应聘管理服务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必须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校团委社会实践部科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8岁(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内容为健康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学校审定同意聘用人员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的规定与学校签订《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及校务会议纪要[2017]1号精神执行。其中,特聘技术岗位(后勤管理处水电技术管理、工程预决算两个岗位)待遇适当提高。
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咨询部门及咨询电话:人事处(0731—58290012)黄老师
监督部门及监督电话:监察处(0731—58291312)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