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富阳中学教育集团所属民办学校
2018年上半年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新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展浙江省富阳中学教育集团事业,打造“专业、专注、激情、慈爱”的卓越教师团队,经研究决定赴高校招聘中小学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赴高校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和重点学科新教师共31名
1.江南中学:7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 |
招聘数 |
1 |
2 |
1 |
3 |
2.永兴中学:6名
学科 |
英语 |
科学 |
历史 |
体育 |
心理 |
信息 |
招聘数 |
1 |
1 |
1 |
1 |
1 |
1 |
3.银湖实验中学:6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社会 |
美术 |
招聘数 |
1 |
1 |
1 |
1 |
1 |
1 |
4.永兴小学:5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招聘数 |
1 |
1 |
2 |
1 |
5.银湖实验小学:7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音乐 |
美术 |
综合实践 |
招聘数 |
3 |
1 |
1 |
1 |
1 |
注:综合实践岗位,要求英语专业或美术专业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2.全日制全国“985”“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户籍不限。
3.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或获得省级师范技能比赛(或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2018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生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心和教育情怀。
4.专业要求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
具体专业条件资格审查,参照《2018年杭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方式
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赴高校组织现场宣讲会和招聘会,在高校现场集中进行报名、笔试和面试。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与地点:
序号 |
招聘会名称 |
报名时间 |
招聘会内容 |
考核地点 |
1 |
浙江师范大学 招聘专场 |
4月21日(周六) 9:00-11:30 |
宣讲、报名、笔试、面试、签约 |
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校内场馆) |
2.报名提供的材料
(1)《杭州市富阳区2018年赴高校招聘新教师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
(5)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要求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各职位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二)笔试和面试
1.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程序;笔试分不计入综合成绩。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全国“985”“211工程”“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获得省级师范技能比赛(或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富阳中学教育集团初选后,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3.所有面试考核人员按报名岗位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杭州市富阳区2017年赴高校招聘新教师聘用意向书》。没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体检: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若有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2.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学校按《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安排人员替补,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 公示: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2018年7月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4. 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
四、其他事项
1.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采取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主要亲属参加本次招聘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2.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1700658 0571-61700991 18368869678
电子邮件:raining0825@hotmail.com
监督投诉电话:0571-63326720
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