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8〕1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572个,计划招聘教师1408名。市、县(区)招聘情况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4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幼儿园:招聘4名;
桂林市象山区中小学校:招聘6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7名);
桂林市秀峰区中小学校:招聘7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7名);
桂林市七星区中小学校:招聘10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0名);
桂林市叠彩区中小学校:招聘7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71名);
桂林市雁山区中小学校:招聘3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6名);
桂林市临桂区中小学校:招聘9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5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30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70名;
桂林市灌阳县中小学校:招聘1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28名);
桂林市资源县中小学校:招聘6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65名);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97名;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24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5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9名);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154名;
桂林市荔浦县中小学校:招聘6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10名);
桂林市龙胜县中小学校:招聘55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4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40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岗位其他说明”中注明“无事业编制,属于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属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其余未注明的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聘用教师控制数”政策说明:根据桂林市人社局、编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人社发〔2017〕43号文件精神,“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在聘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㈡招聘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㈢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应聘人数未超过1:3报考比例时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应聘人数大于1:3比例的统一参加笔试进行筛选。
㈣具备应聘岗位专业条件要求(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为准)。
㈤退役士兵和军嫂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驻军桂林市军嫂报考。报名时需要提供部队出具的退役证和现役军人配偶证明。
㈥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㈦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书面报市教育局核准。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2018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规范进行。
㈠发布招聘信息(4月10日)
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同时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在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主页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桂林市通过桂林市教育局网(http://www.glsjyj.gov.cn/)、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lrsj.gov.cn/)、桂林教育微信和各县(区)教育局网发布。
㈡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12—24日)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市、县(区)教育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4月16日报名的必须4月17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审查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30。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进行核对。
3.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含报考应聘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应于4月18日17:30前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招生考试院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须经市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4月24日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平台查看报考成功与否的情况,以免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应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4.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自行备好以用于面试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5日8:00—5月11日24:00。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3-2839353(市招生考试院)。
5.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主管局书面函告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㈢笔试(5月12日)
1.笔试科目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
2018年5月31日起,应聘人员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㈣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可传真)。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公布时间:2018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局网公告栏上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面试资格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公告。
实行严格资格复审制度。笔试结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对进入市直属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局对进入各县区中小学校教师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名单的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无误后的人员才能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网上下载打印《2018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份(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应聘人员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的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报考人员,须主动向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隐瞒身份骗取应聘资格的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并必须在面试前提供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原件才具备聘用资格)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所必须的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