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按照1:2开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网址:bh.gxrc.com)公布,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薄(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形时,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岗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可递补人员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聘用计划。
2.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组织部门在北海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由招聘单位书面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三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通过试讲方式开展。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北海人才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前制定具体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原则上从北海市和市辖县区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参考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考核,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前成立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核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核方法。
考核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核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铁山港区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由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铁山港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市人社部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经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在北海人才网(网址:bh.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参加工作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18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新招聘工作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
岗位类别及等级栏目如没有标明等级的,按报考人员已取得学历、职称,相应聘任岗位为专技十二级及以下(含见习期和无职称)。
六、严肃纪律,接受监督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4.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经铁山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名单)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三)报考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四)报考人员录用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北海市铁山港区教育局(0779-8610373)
北海市铁山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9-8610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