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公告
为提升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我县教师培训工作质量,经信丰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进修学校教师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教师。
二、招聘名额与学科分配
招聘教师4名。
学科名额分配:语文1人、计算机1人、化学1人、财会专业1人。
三、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报考人员须江西籍或配偶、父母一方系信丰籍。
3.2014-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二本(不含分校和办学点)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报学科须专业对口,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含符合2018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的)。
5.近五年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刑事处罚、违反计划生育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6.本县在编在岗教师、特岗教师不具备本次招聘资格。
7.报考人员不得与我县2018年4月招聘的高中、城区初中、农村初中教师兼报。
四、招聘办法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语文笔试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90分,其他学科笔试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面试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75分。
2.报考分学科进行,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应达到3:1及以上。
3.考试。
(1)语文、化学、财会专业
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专业科,采用闭卷考试。语文、化学考试内容按江西省高考范围和要求命题,财会考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分值语文为150分,化学、财会分别为100分。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其他学科为100分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方案另定。
(2)计算机学科先面试后笔试。面试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方案报名结束后发布。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面试成绩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考该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00分钟,分值为100分。
4.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聘对象,末位总分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提出拟聘对象。
5.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须带以下材料:两张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属信丰籍配偶,需提供结婚证、配偶户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
2.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3.报名考生缴笔试考务费50元,入闱面试人员另缴考务费50元。
4.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参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聘用。
(1)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信丰教育在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进行岗位设置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定级,聘用人员在信丰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试用期包含在内)。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事实等行为或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2018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的;
③2018年7月30日前不能按时提供报到证和个人档案的;
④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
六、聘用教师的安排及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招聘工作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4月11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12日下午15:00-18:00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信丰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政中心B栋405)
4.语文、化学、财会专业: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面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5.计算机学科:面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6.面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招聘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在信丰报考。
4.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生手机等通迅工具不得带入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考试资格。
九、公告时间及方式
1.公告时间:2018年4月4日--2018年4月11日
2.公告方式:
(1)网络:信丰县人民政府网、信丰教育在线网
(2)宣传栏:信丰县教育局
本公告解释权归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97-3339466)
信丰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