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湖东实验学园拟于2018年秋季招收初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段新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规定,以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泉台管〔2017〕14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3所实验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组织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3所实验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5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3所实验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8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现役军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⑤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泉州台商投资区在编公办教师不得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二)招聘对象
1.免费师范生、研究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及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上对象优先考核聘用。
2.在职人员:即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在职公办教师和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相一致的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在职教师(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缴交社保):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2年3月15日以后出生);(2)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但第一学历均必须为国家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3)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被评为县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等称号之一,或者近5年任教学科获得县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如优质课、公开课)二等奖及以上。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免费师范生、研究生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按设定的岗位参加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311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1)》(见附件1)一式一份,A4纸打印,并提交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报考岗位、姓名)。
(2)携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证书证明,并提供就业推荐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5.面试
拟于4月21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聘用人员一旦确定,区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招聘岗位变动情况进行补充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未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参加在职人员报名并一同面试,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二)在职人员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可按设定的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3所实验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补充通告》)参加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311组织人事科)。联系人:骆老师,联系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2)》(见附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提交近期正面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明单位、姓名)。
(2)携带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相应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应提供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于资格复审前提交完整);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职称、人事代理、社保证明材料。
5.面试
拟于5月底或6月初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报考资格审查
由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考核对象,名单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http://www.qzts.gov.cn)公布。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考试考核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成绩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公布。
(一)中学
面试以片断教学、问题答辩为主要形式(其中体育、音乐增加岗位技能考试)。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总成绩70%,问题答辩占总成绩30%(其中体育、音乐学科片段教学占总成绩50%,问题答辩占总成绩10%,岗位技能考试占总成绩40%)。
5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后,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片断教学。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断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体育、音乐学科答辩后进行岗位技能测试。
(二)小学
面试以片断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总成绩70%,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考试占总成绩30%。
5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片断教学。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断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并按评委要求进行相应学科岗位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幼儿园教师
面试以片断教学、问题答辩和岗位技能展示为主要形式。各环节考核量化分比例分别是片段教学占总成绩50%,问题答辩占总成绩10%,岗位技能展示占总成绩40%。
5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稿(片段教学内容现场提供)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片断教学。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断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后进行技能展示(弹、唱、跳、画任选1项)。弹、唱、跳时间为5分钟,绘画时间为20分钟(材料自备)。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及聘用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学科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以测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标准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3.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经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教师职称聘任根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实行为期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教师需在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本次考试考核选聘的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聘用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网站(http://www.qzts.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选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395520。
4.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3所实验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1)
3.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2)
4.《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引进培育教育人才实施计划的通知》
5.《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奖教奖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6.《泉州台商投资区廷水秀琴伉俪教育基金引进教育人才园丁奖实施方案(试行)》
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3所实验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1).doc
附件3:2018年泉州台商投资区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