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1.《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院)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 面试科目及方式
幼儿园教师A岗位采用讲微格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幼儿园教师B岗位采用讲微格课+才艺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讲微格课成绩和才艺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可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领取时间、地点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笔试,以加试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其《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若低于本次招聘考试其他形成竞争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成绩,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区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教育体育局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管理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8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纪委 监察委 0812-3312388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纪委 0812-5551739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 0812-555553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
QQ:3568419041,3160400169
十、相关事项提示
1.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考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本次招考有关岗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事项在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辅导(培训)班、辅导(培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本公告由攀枝花市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上半年教师公招岗位情况表.xls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