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师范大学是隶属于上海市教委的事业单位,是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和教学辅助及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附件: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度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位:承担本专业的学科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完成核定的教学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其中学科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团队建设,硕士点、博士点的申报和建设等工作。
教辅实验岗位:承担教学辅助工作。包括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撰,实验室建设和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校园信息化建设,教学科研等经费的预决算、审计等。
管理岗位: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的业务、相关政策和规定,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教学科研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艺术类和稀缺专业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博士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副教授45岁以下,教授50岁以下。
教辅实验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具有承担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特殊专业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特殊岗位需要专业背景支撑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根据所应聘的岗位将电子邮件发送到相应的电子邮箱(见附件: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度招聘岗位计划)。应聘邮件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科研情况和学术论著列表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人事处和下属各用人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笔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笔试、面试名单。笔试由学校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相关岗位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对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各岗位1:5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4、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科研人员须进入课堂试讲,由学院组织专业教师听课评估。
5、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2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或用人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统一组织到本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考察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23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6-21-64328639
人事处网址:http://hr.shnu.edu.cn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2018年度招聘岗位计划
上海师范大学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