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2018年幼师招聘公告
为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解决公办幼儿园师资不足的问题,切实做好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临高县2017年幼师招聘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计划面向全省公开招聘90名财政编制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幼师。
一、招聘岗位
面向全省招聘幼儿园教师90名,其中,男幼师23名,女幼师6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学前(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美术、体育、音乐专业男性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1月26日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临高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并在临高县县城悬挂招聘横幅。招聘过程中的公告网站均为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14日。
(2)报名地点:临高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898-28262663,联系人:陈小刚、林小松、陈建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毕业证;③幼师资格证;④美术、体育、音乐专业的男性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证;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4)填表要求:报考人员填写临高县2017年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将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到414075478@qq.com邮箱。
(5)招聘岗位说明:招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按不低于1:3的比例(即招聘岗位和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30日公布初审合格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初审合格人员,于2018年4月上旬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不合格人员不能领取。
(四)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2)笔试内容: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教育活动指导等学前基础理论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文件与法律法规知识。
(3)笔试时间与地点:待定(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主)。
(4)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考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合格线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分数相同,允许突破1:2的招聘岗位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由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递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一律不发放面试通知书。2018年4月下旬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功。
(1)面试方式:现场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2)面试内容:讲故事、唱歌、乐器、舞蹈、绘画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面试准考证为主)。
(4)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一律不聘用。
4.公布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除了在面试考场公布以外,并于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可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待定。
(五)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于2018年5月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成绩排名和需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划定入围考察人选。入围考察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2)临高县2018年幼师招聘思想表现鉴定表。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七)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
(八)择岗
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排名自主选岗。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优先选岗: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独生子女者优先。
四、聘用相关待遇
(一)应聘人员择岗后,用人单位与拟聘者鉴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经聘用,即享受临高县正式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者身份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二)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选岗结束后,如有放弃聘任而出现空岗,不再补录。
临高县幼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