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主管部门提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8年1月26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5)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户口簿;(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岗位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7)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8)报考有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簿;(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其中专业测试不能单独实施,应与其他面试方式结合进行,专业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分值不超过40%。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面向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也不得放弃聘用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人员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受聘人员在泗水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中国泗水党政门户网站上公布(http://www.sishui.gov.cn/),请考生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4365372
附件1:2018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中共泗水县委组织部
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2018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18年泗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