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教师发[2000]6号、内教发[2002]87号、呼信联发[2010]4号、海区委《关于研究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安置意见的会议纪要》([2011]12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区编委会批准,2012年考录安置“小教大专班毕业生”22名。
一、招聘原则
(一)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教学岗位22个,其中:语文8个、数学7个、英语3个、音乐1个、体育1个、美术1个、计算机1个。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德才兼备,有志从事教育事业者。
(二)报考小学教学岗位人员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报考学科岗位不受所学专业限制,可以跨学科报考,但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根据内教师发[2000]6号、内教发[2002]87号、呼信联发[2010]4号等文件精神,本次安置只限2005、2006、2007届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报考。
(五)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户籍要求
必须自入学时和现在均为海拉尔户籍方可报考。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11日。
2、报名地点:海拉尔区人才流动和人事考试中心(草市街综合办公楼6楼)。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学籍档案、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毕业证原件和A4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再交1寸近期蓝底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
2、笔试有关事宜:笔试时间和地点等详细情况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请随时登陆“海拉尔人社人才网”(网址:http://www.hlersrc.com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三)加分条件
服务基层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级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笔试成绩前加5分。
五、确定拟聘人选
每个学科岗位按成绩高低排出名次,按各学科岗位所需数量录满为止(不设报考人数比例)。成绩并列者,按如下条件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基层服务者服务期满的考生、学历高的考生、毕业时间早的考生。将考试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凡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必须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的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七、考核
对拟聘人选通过查阅档案、调查、政审(由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共同出具的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乱纪表现;
(三)参与犯罪活动或其它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无定论;
(四)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五)有其他问题,不宜进入教师队伍。
八、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举报电话:8334399、8356070。
九、录取
公示期满后,若无问题,按规定程序录用。录用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安排。招聘人员一经录用,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一)对于拟录用的教师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月工资1500元,缴纳社会保险,由区财政拨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编制内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新考录安置教师如果有放弃录取资格的,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本专业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三)新考录安置教师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岗位分配,三年内不允许调动。
海拉尔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