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分数由高到低1:1的比例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系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由应聘人员本人提供);系往届毕业生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招聘人才办”统一组织,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18年8月31日前未能交验引进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其聘用的,由用人(聘用)单位填报相关表册并附相应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才办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用人(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考生须在“县招聘人才办”规定的时限内,提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资料交“县招聘人才办”,经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3.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经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4.聘用人员在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六、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凡引进到我县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石阡县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执行。
(三)如聘用人员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或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因个人原因离开工作单位,除不再享受我县的优惠政策外,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进凡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简章由“县招聘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咨询电话:
0856—7622876(中共石阡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0856—7623755(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
附件:
2018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石阡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6日
石阡县2018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人才补充公告
根据西南大学反馈信息,西南大学寒假放假时间(原定1月17日)提前到2018年1月13日。为此,经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原定西南大学点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调整为:2018年1月12日(周五),其它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石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