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2017学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我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6名小学教师。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骨干教师。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详见职位表,附件1)
小学教师职位26名,其中语文教师13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5名、音乐教师1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且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6.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8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3)应聘英语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应聘语文、数学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或425分(含)以上成绩。应聘信息技术教师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或425分(含)以上成绩。
(4)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2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2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骨干教师。
(1)具有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有至少一轮小学循环教学经历。
(4)具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地级市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如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等)或者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或地级市二等奖及以上。
(5)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年龄限1983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属骨干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8年1月1日(含)后出生,如属杰出人才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197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的范围按照《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穗教发[2017]91号)执行。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2日(星期五)9:00至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17:00。
(二)报名方式。
1.免笔试应聘人员到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3号楼2009室)现场报名并直接参加资格审查(相关要求及材料见下文)。
2.其他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广州市天河区区属在职在编教职员不能报考。
3.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或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