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方可发放准考证进行考试。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请各位考生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凭报考者身份证到新丰县人力资源市场8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均用同一张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共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卫生技术岗位: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教育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综合类岗位: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查询。
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实验小学。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我县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附件一: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表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三:新丰县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5日
附件一: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三:新丰县2017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