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广丰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复审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2年8月2日—3日。
2、 地点:广丰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8月2日 | 8月3日 | ||
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30 | 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30 |
小学语文 | 小学数学 |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小学英语,幼师 | 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小学特教 |
二、 复审时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 所有参加复审人员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簿(入闱特殊教育学校、县办幼儿园招聘岗位的面试人员除外)、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 201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如教师资格证书未发,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
3、 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且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三、 其他
1、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监察局、县人保局、县教体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2、 根据《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规定,凡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不予通过。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入闱面试考生,按自动弃权论处,其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