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滨海县教育系统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1号14:00-14:30(宣讲)
2017年12月11号14:30-17: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6(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6(面试)
二、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2018年滨海县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00名,现先行面向2018届和2017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8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7届毕业生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报考职教专业课者无教师资格证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解聘。
6.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面试时间地点。江苏省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定于2017年12月11日赴陕西师范大学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举行专场招聘会,采取现场报名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2017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2018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3.考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
4.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具体岗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组织签订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6.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7.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于2018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被聘用在滨海县镇区学校工作满2年的研究生,根据个人申请和县城学校教师需求,经考试考核,可直接向县城学校流动。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滨海县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5.招聘教师政策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联系人: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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