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东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2018年应届优秀毕业生的公告
为满足市直学校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衢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优秀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将于2017年12月2日赴东北师范大学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衢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共14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该招聘程序仅用于直属公办学校,直属民办学校招聘由学校自行组织)。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州市教育局和东北师范大学分别在衢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衢州人才网、衢州教育网及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吉林省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长春市会展大街100号)。
2.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填写一份《衢州市直学校外招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
(3)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学校盖章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证明(根据岗位需求提供);
(5)学校盖章的成绩表及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说明;
(6)技能特长证明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水平证书等);
(7)获奖证书(如:奖学金证书、学科专业性获奖证书、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荣誉证书等)。
以上(2)至(7)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审阅报名材料,审核报名对象报名资格,根据素质评价得分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于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评价表见附件3),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符合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条件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教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发现报考者提供的材料不实、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主要以无学生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美术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包括素描、色彩(水粉)和速写,绘画工具自备)。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合格者进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五)笔试
面试结束后即开展笔试,笔试科目:专业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度和灵活度。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合格者根据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人员并签订协议。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预录取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按衢委办〔2007〕90号文件和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以及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录用对象,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前放弃、取消录用者可依次递补,整个招聘过程中每个岗位递补只限一次。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无教师资格证者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录用手续办完后,录用人员需与各用人单位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国家法定规定外,服务期内录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四、有关纪律
1.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2006年人事部(第6号)、浙人才〔2007〕184号、浙人社发〔2012〕194号、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执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3081591(市教育局)、3081906(市人力社保局)。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2018年衢州市直属学校赴东北师范大学面向全国高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表.docx
3.2018年衢州市直属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综合素质评价表.docx
附件下载.doc
衢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