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2012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面试工作
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一、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的(迟到者)。
二、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室,未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保管、无论是否使用的。
三、不服从管理,扰乱考场秩序的。
四、面试过程中,透露个人相关信息的(诸如本人姓名、毕业学校、家庭住址和祖父母、父母及其他亲属的姓名、单位、职业等)。
五、涂改或交换面试顺序号的。
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潜江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