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通告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昭通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的通知》(昭市教通﹝2017﹞189号),现将昭通市2017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民事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教育事业心和责任感且服从安排的公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各级各类考试作弊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5)截止报名时已在职在编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
1.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岗位招聘面向昭通市户籍(含昭通生源)范围内招考;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岗位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考;
3.市直学校所有岗位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考。
(三)招聘条件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年龄在16周岁以上(2001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到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乡镇及以下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学历要求
(1)幼儿教师招聘。报考市直、县(区)直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及以下幼儿园教师岗位,可招聘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招聘。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考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级中学和中专学校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要求
中专学历的幼儿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见习期1年满后,在办理转正手续时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
三、招聘计划
2017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781人:其中市直属学校18人(昭通市农业学校6人,昭通职业技术学校2人,昭通市特殊教育学校1人,昭通市实验小学1人,昭通市幼儿园4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4人),昭阳区34人,巧家县43人,盐津县122人,大关县66人,永善县66人,绥江县5人,镇雄县268人,彝良县88人,威信县64人,水富县7人。具体岗位见《昭通市2017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县(区)学校的岗位到各县(区)教育局报名;
2.报考市直学校的岗位到昭阳区教育局报名。
(三)报名有关事项要求:
1.考生根据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分层次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考录资格。
2.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近期免冠半身照。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限招少数民族双语教师岗位、村完小及以下学校岗位、中专和职高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可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相应削减招聘岗位或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本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昭通市元宝山体育场
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