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规定,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的专业要求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信息发布
2017年11月15日开始通过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和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发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1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一楼远程中心(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绕山路5号)。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填写姓名)
②《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③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整数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本人简历一份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缴费及准考证发放。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12月7日在大连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一楼远程中心(大连市西岗区白云新村绕山路5号)发放准考证(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领取,暂不对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进行审核)。依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收取50元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大连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年龄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五、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职业能力测试(远程教育相关理论)占3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笔试考场、判卷室有全程监控(可接受考生家长及其他有关人员监督)。
4.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面试名单及相关事宜。
六、面试
1.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学校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九、咨询与投诉
招聘政策咨询:大连广播电视大学人事处
电话:0411-84315909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投诉电话:0411-84337096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十、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大连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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