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直接签约对象外,根据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报考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不同学段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资格种类相同,按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同一学科(有注明方向的学科单列),若报名对象所持教师资格证种类不相同,按报名学段学科考核总分高低排名依次进行择岗,若同学科低学段符合条件对象择岗后还有岗位空缺的,可由同学科高学段符合条件对象进行选择,但报考高学段考生要先满足高学段岗位需要。考核分数相同的,则试课分数高者优先入围,试课考核分数也相同的,进行加试。聘者根据考核分数高低按报考学科依次选择岗位后,与用人学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非苍南户籍的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
6.体检和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广泛听取意见,撰写考察材料。经体检、考察后,及时公布体检、考察结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苍南教育网、苍南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档和聘用手续。
8.调档
签订协议人员的个人档案请于2018年7月31日前寄送至苍南县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地址: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渎浦街,邮编:325800)。
9.办理手续
签订协议人员于2018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到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审核通过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非苍南户籍的拟聘用人员还要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承诺书。对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手续。因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再替补。
五、其它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突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自觉接受广大考生、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及纪检部门的监督。严肃纪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4.提前招聘工作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58543;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7-6476254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8881517。
5.本次招聘活动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
6.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教育网(www.cnjyj.net)。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17年11月9日
附件1:苍南县提前招聘2018年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
苍南县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小学岗位27名)
苍南县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位表(4名)
苍南县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初中岗位3名)
附件3:苍南县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高中岗位46名)
附件4:苍南县提前招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教师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提前招聘2018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优秀师范类和紧缺学科应届毕业生简章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