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和考核具体事项,学校将于2017年11月23日在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官网公布。
(二)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11月25日。
考核地点:绵阳普明中学
考核方式:采取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得进入体检,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体检
1、全部考核结束后,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所有成绩均相同的,进行试讲复试,按试讲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在我校和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站上公布。我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综合考核
我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普明中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和体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我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绵阳市绵兴路北段38号)
联系人:敬老师:13689689933 邓老师(13778135199)
联系电话:(0816)2537941
邮编:621000
附件:
1、《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2017年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四川省绵阳普明中学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