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35)
一、单位简介
教育工委党校是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教育工委党委系统的重要部门。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教育工委党校承担着对全省高等学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校后备干部和高层次人才以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进行教育培训、轮训的工作任务,是江西教育系统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阵地。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招聘1名高层次专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专业技术岗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党史党建(030204)、思想政治教育(030505)、教育学(0401)、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专业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5岁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
三、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所有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报名的应聘者均须填写《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打包压缩,以"姓名"作为文件名,发送邮件至272628797@qq.com。
2.资格审查。单位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确认完成后发放准考证,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或未按照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其应聘资格。要诚信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3.单位地址及联络人。江西省教育发展大厦18楼(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6)。联系人:蒋荣,电话:(0791)86765809 。
四、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若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若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经笔试后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必须达到80分(含80分),否则不予聘用。如所有应聘者总成绩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本次招考计划。
5.资格复查。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应聘表、身份证、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含认证材料)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中共党员需党员证或党组织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以上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一次。
7.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在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
2.考察:着重考核拟聘用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
3.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条件不符者,在考试总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应聘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
2.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监督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人事处:0791-86765053
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0791-8676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