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试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2017〕86号),收取面试费用50元,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7年11月10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改报不成功人员,可返还报名费。
8.领取准考证时间及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资格确认
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通知。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规则。面试采用说课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2.面试方法。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现行教材。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3.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后,考生的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呼兰区监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322730。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哈尔滨市呼兰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5日
附件下载:2017年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