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体岗位要求见《秀山自治县2017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在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含双特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职数
详见《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教育系列岗位。采取分站式进行,第一站于2017年10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在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招生就业处;空余指标的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将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xiushan.cqhrss.gov.cn/u/xiushan/)公告。联系电话:18002399791,联系人:周江平。
(2)卫生系列岗位。采取分站式进行,第一站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秀山自治县卫生计生委705会议室,咨询电话:76672237,联系人:雷志美。空余指标采取到高校报名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将在秀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xiushan.cqhrss.gov.cn/u/xiushan/)公告。
(3)非教育系列、卫生系列岗位。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509室报名。联系电话:023—76672106,联系人:黄前勋。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提交《秀山自治县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件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
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教育系列高中教师岗位和卫生系列岗位,报名时可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交由学校院系出具的本人前三年专业成绩证明及《秀山自治县2017年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考核通过后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核环节。报考教育系列的考生可同时兼报秀山高级中学、秀山一中相同招聘岗位,考核成绩同时有效,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二)考核
1、教育系列岗位
采取初试与业务能力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初试。考核评委根据报考人员初试表现及大学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初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业务能力操作。
(2)业务能力操作(分值100分)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聘岗位职数1-2名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招聘岗位职数3-5名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招聘岗位职数5名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人选,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业务能力操作。若初试人数未达到业务能力操作规定比例的,则全部进入业务能力操作。业务能力操作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一个教学片段。其中:报考高中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和中、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的还需加试实作。业务能力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操作成绩(其中报考高中信息技术、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和中、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的试讲成绩占70%,实作成绩占30%)
业务能力操作成绩低于70分不得签订就业协议。
(4)签定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签定就业协议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现场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2018年应届毕业生务必自带)。如同一职位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时,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同时兼报相同学科岗位的考生,先以第一志愿考核总成绩排序确定,第一志愿未能确定为签定就业协议人选的,再按第二志愿与报考相同岗位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
若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而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