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学院海峡学院2017年10月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闽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大力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形成了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闽台合作、国际合作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2009年7月,闽江学院成立了闽江学院海峡学院,现承担闽江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和中美本科国际课程教育项目办学任务。
2009年9月,闽江学院与台湾著名高校中国文化大学、实践大学合作,按照“3+1”合作培养模式开展闽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项目,2016年增加了“4+0”办学模式,在探索闽台高层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面,成为我省第一所开展闽台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项目建设的高校。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引进台湾著名高校的优质课程体系、管理经验和国际化师资等,同时引入澳大利亚高校英语教学体系,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商科及文化创意与艺术设计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学院目前承担着福建省“校校企”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及“闽台高校师生双向交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任务。该项目现有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学等十个闽台合作专业。
海峡学院的闽台合作、中外衔接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已得到社会认可,使学校成为成批量输送海外留学生最多的福建高校。学院将坚定不移地实施“按发展需要培养人”的战略,走开放办学之路,围绕服务于“一带一路”和福建自贸区建设,主动融入福州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之中,发展境外高校合作之利,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重点,强化产学研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强综合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专门人才,进一步发展特色鲜明的境外合作办学。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名,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二、基本要求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受任何处分;
2.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能在岗位上工作4年;
3.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年级学生会、团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年)级或专业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且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
6.须入住学生宿舍楼。
三、聘用管理及有关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办法,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与同等高校相近,有完善的五险一金(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保障。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
2、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获奖情况、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学术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发送至3209606379@qq.com,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3、招聘程序
以上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学院统一组织招聘的方式,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选。应聘人员应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并保证所填写和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可靠,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入学院下一轮招聘程序。
4、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199号(闽江学院内)闽江学院海峡学院1A201室(邮编350108)
学校网址:http://hxxy.mju.edu.cn/home
联系电话:0591-83760982/83761990联系人:林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