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165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65名,农村小学教师10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报考农村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6、本县在编教师及特岗教师未经其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招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公布需求岗位。于2012年7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网(http://www.sctjedu.net)上公布。
(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5日至8月10日24:00。考生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12年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左右)。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上传照片必须与本人相符,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考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将按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资格初审期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通过”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复审确认。报考者可在2012年8月12日24:00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缴费时间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2年8月24日17:30前的工作日到通江县教育局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8月22日至8月24日24:00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佣报考信息表》两份,供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打印本人《准考证》(申请加分的考生须打印两份《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并打佣人事考试诚信承
诺书》一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逾期未打佣报考信息表》、《准考证》和未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在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加分审核。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任何同项目加分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2年8月24日(8:30至18:30)在通江县教育局递交服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加分审查和认定。不按规定递交加分材料或逾期递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