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四中学系杭州市教育局下属财政补助型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岗位名称 |
人数 |
对象和范围 |
招聘条件 |
高中生物教师 |
1 |
1.应届研究生 2.大杭州范围内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生物相关专业。 3.在职教师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二乙及以上、中级及以下职称。 4. 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5. 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具有中级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二)夫妻分居;(三)随军调动。 |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杭州第四中学吴山校区(杭州市延安路19号)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9:00-16:30)。
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考核工作由杭州第四中学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具体方案由杭州第四中学自行制定。
四、体检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逾期不能报到;(2)2012届毕业生不能在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3)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说明
1.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进行专业资格查。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86579986(杭四中曹老师)、87013753(杭四中方老师)、87063751(杭州市教育局潘老师)。
附件:1.报名表
杭州市教育局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