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2017年9月16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7.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8.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说课成绩×40%+答辩成绩×20%。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汇总确定后,在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末位总成绩并列人员均进入拟聘范围。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审批、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会议研究决定后在白银市政府门户网、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银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3.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应聘人员可登陆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银教育信息网查询招聘岗位。
咨询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事业科:0943-8244489
白银市教育局人事科:0943-8246424
监督电话:
白银市人社局信访办:0943-8246081
白银市教育局审计监督室:0943-8238955
附件1:2017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2017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特教、音体美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3:2017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4:2017年白银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职教师)岗位条件表.xlsx
白银市人社局
白银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