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郑州市市属1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高层次及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涉及7个委局19家单位,招聘人数48人,43个专业岗位。各单位专业岗位需求、招聘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6月30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获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岗位的需要获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一致且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职业类学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郑州市卫生学校、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教师资格证在报名时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获得岗位要求的职称证或从业资格证。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8月30日8:30-18:00
提供以下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高层次及紧缺人才)》一式3份;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
(4)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6)考生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工作年限、获奖证明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详见《2017年郑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7)考生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填报虚假信息,取消应试资格,并列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通过资格初次审查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由各用人单位通知应试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