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者于2017年8月21日—8月22日到县教体局南三楼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考试时间:2017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内容: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及幼儿教育理论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因违规、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试讲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幼师、体育、音乐、美术另加5分钟,用于展示才艺和专业技能。
3.面试内容:见面试公告。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异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6.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核应侧重于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及学历、档案材料及各类证件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审查把关,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审核与审批
1.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招教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2.公示结束后,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等有关表格,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3.所聘用的初中、小学教师由县教体局依据考生分数选择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编制人事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94—6816068
县教体局0394—6816556
投诉电话:县监察局0394—6816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