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计划公开招聘大学教师设置职位16个,公开招聘人员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通过考试方式应聘的人员应具备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通过考核方式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作舞弊的人员、现役军人、除2012年7月前的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在读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1日—5月24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详细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101号)。
(三)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报名。市纪委(监察局)和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2、报名时,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籍证明(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入学和毕业时间和专业)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金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报名费100元。
四、考试与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中,职位要求具有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通过考试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通过考核方式公开招聘。通过考试方式招聘的职位开考比例为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1:3以上(含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招聘职位在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全额退回考生考务费用。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内容为报考职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分值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上午:09:00—11:00
(3)笔试地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点设在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4)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4日至6月8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考生凭报名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详细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天津路101号)领取准考证。
2、试讲
参加试讲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试讲人数1:3的比例确定。
(1)试讲时间:2012年6月16日;
(2)试讲地点:参加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试讲。
(二)考核
考核与考试的试讲工作合并进行。
(三)计分办法
1、参加考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以下内容和比例计算: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2、参加考核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试讲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大纲和教材,也不举办和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公布成绩
市招聘办通过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考试与考核应聘者笔试成绩、试讲(考核)成绩和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天。笔试、试讲(考核)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该职位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国家和省上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市招聘办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写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该职位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市招聘办根据应聘者最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职位,依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后,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二)聘用人员确定后,甘肃省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录用人员录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
九、监督
为了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请登录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c.gansu.gov.cn/jc/index.asp
咨询电话:
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8212207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0935)8218090
(0935)8223903
监督电话: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 (0935)8319822
附:《甘肃省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教师职位简表》
甘肃省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大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