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2012届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甘肃籍和外省籍志愿到我市任教的免费师范生以及2011届尚未就业的甘肃籍免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在聘用前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以及与省教育厅签订的《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三)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2011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17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2:30 — 6:00;
(二)报名地点:兰州市安宁区宁东路967号西北师范大学10号教学楼A区;
(三)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四)应聘人员在参加报名时须持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甘肃省201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在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gov.cn或甘肃教育网www.gsedu.cn下载)一式三份,5张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
四、考核
(一)考核时间:2012年1月18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2:30 — 6:00;
(二)考核地点:具体以考核通知书确定的地点为准;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1、考核方式:通过查阅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听取本人陈述、试讲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和仪表仪态。
五、公示
(一)按照应聘人员成绩和招聘岗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肃省教育厅和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间对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
六、体检
由市招聘办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批、聘用
(一)市招聘办根据公示和体检结果,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由市人社局负责办理录用手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实施与监督
为了保证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招聘工作在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请登录以下网站:
甘肃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gsedu.cn
金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c.gansu.gov.cn/jc/index.asp
监督电话:市 纪 委 (监 察 局) : 0935-831982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5-8213602
金昌市教育局: 0935-8213687
附:《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表》
金昌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