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建湖县部分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
③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报考岗位的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县城双湖东路建湖县教育局701室。联系人:曹大云,联系电话:0515-80695313、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写《建湖县部分学校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个人诚信承诺书。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7月24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湖县教育局706室领取准考证。
4.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职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县高级技工学校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考查《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县教育局电话通知各考生笔试成绩和排名。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
2.面试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地理、计算机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微型课的形式;音乐、体育教师岗位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县高级技工学校的汽车制造与装配专业教师和轨道交通、航空服务专业教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