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20%。教学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为政策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非教学岗位的公共知识为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单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4.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在7月28日到永顺县教体局一楼阳光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面试
1.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若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试教或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占60%、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8月4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通过试教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需面试的岗位,递补人员必须在以上面试人员范围内,同一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由县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拟为聘用对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的办法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同一岗位若聘用单位不同的,聘用时按总成绩由高分者优先选择。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永顺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5222320(永顺县教体局)
附件1:2017年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7月11日
附件1:2017年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湖南省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