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基础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学质量,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1、初中教师10人:语文3人、政治2人、英语2人、美术2人、音乐1人;
2、小学教师50人:语文15人、数学15人、英语10人、音乐3人、体育4人、美术3人。
二、报名条件
(一)初中教师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4、具有所报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限);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⑥在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小学教师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2、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学历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
4、全日制普通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专科应往届毕业生;
5、具有所报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限);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⑥在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