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由市教体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合卷考试,满分100分。其中,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80%,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占20%。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7年7月25日(9:00—11:00),笔试准考证于2017年7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如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以现场展示或实际操作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不需面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如专业知识成绩相同,则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优胜者为体检对象。若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2.需要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核
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者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八)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2017年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