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名次),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要求,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二)工资、补助等其他待遇
按照《雨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与服务暂行办法》(雨人才办〔2016〕1号)文件规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3万元的安家补助,职务、职称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每月发放人才津贴1000元,自引进之日起发放3年。安家补助于试用期满后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安家补助费的2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人才办)、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工作。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0835)2822550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5)2823845
监督电话: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监察局 (0835)2820000
附件:
1.雨城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雨城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组织部
雅安市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1日
雅安市雨城区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