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方式为模拟上课,由考聘主管机关组织专家对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若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与聘用岗位之比达到3:1的,按照专家评委的评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3:1的,划定考核成绩7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超过5:1的先进行学科专业知识考核,再根据学科专业知识考核的成绩高低,按考聘比3:1的比例确定参加模拟上课的考生。
六、体检
考核后依据聘用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考核成绩相同并列进入体检超过聘用岗位人数,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体检人员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考聘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考聘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聘用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考聘主管机关指定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聘用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七、考察
考察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察依据。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考聘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考核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八、公示
考聘主管机关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区考聘主管机关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区考聘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批及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区考聘主管机关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事业单位考核聘用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资格审查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聘用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主管部门。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3-3311862
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 0813-3300026
监督电话: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局 0813-3301669
附件:
1、自贡市贡井区2017年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岗位一览表
2、自贡市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7年6月19日
自贡市贡井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音体美教师的公告.docx